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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5日

端稳司法公正的天平

——区法院先进人物群像速写

本文字数:2810

本报通讯员 万娟 陈颖娇

 

在区法院,有这样一群人,他们虽然岗位不同,但他们都用刚正不阿的形象维护着法律的尊严,并向当事人传递着司法的公正与温暖,树立了姜堰法官的良好形象。

 

“忠诚卫士”代西华

 

 

1月31日,市委政法委发文表彰了一批为全市发展大局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的先进典型。

区法院刑庭副庭长代西华被授予泰州市政法系统“忠诚卫士”荣誉称号,并荣记个人三等功。

从书记员到助审,从审判员到刑庭副庭长,多年的司法实践,代西华迈着坚实的脚步一步步走来。他主审了大大小小1000多个案件,办案能力也在不断磨炼中得到了提升。

代西华自进入区法院工作以来,忠诚履行职责,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司法。审结各类民事案件近400件,无一发改与超长期未结案件。作为刑庭副庭长,遇到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时,代西华勇敢担当,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600余件,其中审结公安部督办、区法院建院以来被告人数最多的“1.9”特大电信诈骗案,挽回损失800余万元,央视《法治天下》栏目全程跟踪拍摄,《人民法院报》专题报道。

代西华在辛勤办案的同时,积极撰写各类调研文章,在《人民法院报》等报刊发表多篇文章,其中《医疗损害责任中的举证分配问题》获得省法官协会优秀奖;参与制定及修订了《裁判尺度和文书说理指引》。

 

“一专多能”周建国

 

 

到区法院工作16年,区法院政治处副主任周建国干过网络管理、新闻宣传、党建、组织人事等工作,先后被表彰为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个人、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先进个人,2019年被泰州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获评区“法治建设先进个人”。

对周建国来说,任何一个工作岗位都是一份庄严的职责。

2003年10月,周建国从部队转业到区法院网管中心工作。2007年,调到办公室负责新闻宣传工作。工程师出身的周建国,为了做好案件宣传报道,以“干一行、爱一行、学一行、专一行”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专门购买了一批专业书籍,学习新闻采编专业知识,并紧扣法院审判执行中心工作,不断挖掘具有宣传价值的好案例、好经验、好做法。短短几个月,他就撰写了宣传信息96篇,被省级以上媒体采用18篇,当年区法院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宣传调研先进集体”。

政治处作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职能部门,承担了大部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任务,周建国作为具体负责人,分别制定了活动的总体实施方案、不同阶段的实施方案以及一系列学习材料和学习日程表,成功组织开展了参观革命教育基地、领导讲党课、专题学习辅导、先进事迹报告会、观看专题教育片、知识测试等11项大型教育活动,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执行快手”张明杰

 

 

法院执行局助理审判员张明杰和他的执行团队月均执结案件数、结案率、执行和解率均居全局前茅。他以能谋善战、以勤创绩的操守,树起法院年轻干警的一座标杆,2019年被泰州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张明杰曾是一名军人。军旅生涯,培养了他的军人气质,也练就了他能谋善战、奋勇当先的军人作风。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战役中,张明杰不是在执行现场就是在去执行现场的路上,为了解决案件,他始终奔波在执行第一线,曾经4天赶赴4座城市,办理10起案件,他的足迹遍布12个市、区,总里程达3600公里。

在执行局,张明杰是出名的“结案快手”。曾经立案仅一周,就为15名农民工追回“血汗钱”。当时正在宿迁出差的张明杰通过“微法院”软件查看到案件,发现“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显示被执行人在扬州某银行账户有存款141万余元,但系统无法核实该账户是否被其他法院冻结。中午从宿迁赶回来的张明杰迅速向执行局局长汇报案情,下午又立即奔赴扬州,对该公司采取冻结银行存款措施。却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该存款仅能扣划3万元,余款已被其他法院冻结。考虑到可扣划银行存款数额较小,不足以覆盖全部案件,且被执行人可能后期还有钱款入账,张明杰未立即采取扣划措施,而是马不停蹄赶回法院查找该案的关联案件。经历一番曲折,张明杰联系到被执行人公司的工作人员,耐心释法说理后,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额执行款。

“执行案件就如同织网,使用执行手段越多,网织的越密,执行的希望越大。”对于执行,张明杰有自己的一番体会。

 

“办案状元”徐军

 

 

日前,区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徐军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十佳政法干警”称号。

徐军1998年3月进入法院工作。21年来,他兢兢业业、公正司法,审判业绩位于全院前列,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

在调入民二庭之前,徐军曾十多年扎根在基层法庭,每天接触的是婚姻家庭、邻里纷争、小额借贷一类鸡毛蒜皮的纠纷。“对法官来说是件小事,但对百姓来说,一辈子可能就打一次官司,是一生中的大事,所以办好、办快一起案件就是为老百姓办了一件大实事、大好事。”这是徐军常挂在嘴边的一段话。在他的脑海里,时刻绷紧着一根弦,那就是“百姓小纠纷,民生大文章”。

2018年2月,徐军调至民二庭工作,商事案件类型纷繁复杂,既包括大量合同纠纷,也承担着与公司有关的破产、清算等纠纷。面对越来越厚的卷宗、越来越大的工作量,徐军时刻提醒自己要更加小心谨慎,“白加黑”“五加二”成了他的工作常态。顶住繁重案件的压力,徐军2018年个人结案400余件,在区法院法官中排名第一。要数量更要有质量,针对一些被告跑路、无法送达的情况,他更新办案理念,积极走出去办案,查清事实,使案件得到快速有效解决。所承办的案件,他都尽力做到正确查明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没有一件被发回重审和重大改判。

“我们要想当好法官,在办案中就不能图省事,结案了事,而是要加强调解,真正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徐军以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诠释了法官公正为民的形象,在平凡中体现了一位人民法官的可敬和可爱。

 

“执行能手”沈井春

 

 

虽然是只在执行局工作了一年的“新人”,但经过不断的学习锻炼,沈井春已成为区法院一名执行能手、业务骨干,2019年获评全区“十佳政法干警”。

调入执行局工作后,为尽快掌握业务知识、加快办案进度,沈井春勤勤恳恳地钻研法律、研究案情。面对日益繁重的办案任务,为使每一份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兑现,他将所办案件进行分类、逐案剖析原因,经常利用下班及周末时间加班加点寻找被执行人及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财产。

“坚决不能让老百姓在执行中拿白条,生效的法律文书必须得到执行”,这是沈井春的座右铭。无论执行标的额大小,他始终心系群众,秉持深厚的司法为民情结,他穷尽各种执行措施,把“真金白银”装进群众口袋中。在执行一系列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时,他充分考虑申请人权益,第一时间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教育,敦促其主动履行,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立案仅18天,48名工人就拿到工资,聋哑工人李某接过执行款,竖起了大拇指。

执行工作中,沈井春善于讲究工作方法,能够针对案件的不同情况开展工作。他创新执行方法,巧妙利用微信沟通的方式,将心比心,耐心与当事人沟通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奋进正当时,不予负流年。沈井春表示:作为一名新时代的法官,就要不忘初心,负重前行,不负头顶的庄严国徽,不负人民的殷殷重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