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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5日

区委巡察组向第六轮巡察的13家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区委巡察办

本文字数:1814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3月6日至12日,区委4个巡察组分赴本届区委第六轮巡察的教育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建管局、张甸镇、沈高镇、顾高镇、娄庄镇、姜堰二中、张甸中学、溱潼中学、姜堰中专等13家单位,召开巡察反馈会议,反馈巡察情况,明确整改要求。

4个巡察组组长分别代表区委巡察组,向13家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反馈了有关巡察情况,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分工联系被巡察单位的区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13家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6日至2019年1月16日,区委4个巡察组分别对上述13家单位党组织进行了巡察。各巡察组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深化政治巡察的部署要求,对照“四个意识”和党章党规党纪,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坚持“五个持续”,综合运用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查找问题,顺利完成了巡察工作任务。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委书记专题会先后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对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深化巡察整改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会前,各巡察组按规定程序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单独反馈了巡察意见。

各巡察组组长指出,2015年以来,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巡察了解和干部群众反映的情况看,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各巡察组组长强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强化政治担当,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决把自己摆进去,带头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性效果;对巡察整改情况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区委巡察办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区委巡察领导小组成员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整改过程中要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将巡察整改和推进“三大攻坚战”、深化机构改革、村(社区)巡察整改、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工作有机结合,持续解放思想,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推动机制体制改革,对涉及的人和事、不合理的机制体制、不符规定的不良惯例,要勇于较真、扎实整改、确保效果。要深化区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1+N”制度体系的实践运用,在党内监督、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织人事部门日常监督、成果运用上要顶真,对不认真整改、整改不到位、虚假整改的要严肃问责。通过巡察整改,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效。

根据区委委托,分工联系被巡察单位的区领导在会上强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做好“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抓紧抓实整改。同时表示,整改期间,将根据区委书记专题会部署,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要求,紧盯巡察中发现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强化对整改工作的督导把关;有关巡察整改情况将及时向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向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反馈,确保向区委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一致表示,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区委对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上来,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落实;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自觉把巡察整改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等融为一体,确保把巡察成果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实践、转化为推动本单位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各巡察组成员、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内设科室负责人、党员代表等出席了巡察反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