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2019年02月03日
金慧霞被省司法厅表彰
本文字数:213
本报讯(通讯员 罗萱)人民监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管理,可对检察机关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工作中存在的11种情形实施监督。
在2017年的人民监督工作中,9名市级人民监督员获得省司法厅考核优秀表彰,罗塘街道办事处人大秘书金慧霞名列其中。
受聘人民监督员以来,金慧霞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人民监督员培训,关注检察机关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检察工作信息,认真参加案件监督工作和检察院检务公开等系列活动,严守职业道德和操守,努力做一名合格的人民监督员。
链接:
2016年以前数字报
◎
《姜堰日报》泰州市姜堰区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
南京路特软件有限公司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归属发布媒体
备案/许可证号:苏ICP备18000648号-1